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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5 | 2008年医院管理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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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院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曹荣桂会长出席并要求医院管理者对现有法律法规要正确地认识、理解和应用,要在法制的轨道上不断完善自我,要以法制观念来规范日常工作的行为

    本刊讯 由中国医院协会法制专业委员会主办、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协办的“2008年医院管理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于6月28日至29日在山西大同举办。中国医院协会会长曹荣桂、卫生部办公厅综合处长杨建业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山西省医院协会会长赵震寰,大同市卫生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郭义,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戎有平致辞。中国医院协会秘书长李月东主持培训班并作大会总结。
    曹荣桂会长在讲话中指出,卫生法律体系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将出台的医疗体制改革政策也加入了健全完善卫生法律制度体系内容。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涉及卫生的仅仅只有10部法律、几十部法规、上百部规章,但是我们卫生领域涉及的方方面面是非常广泛的:预防、疾控、医疗、保健、中医、妇幼、药品、食品、急救、突发事件等等,每一个部门内都还有许多分支内容,包括这次汶川地震,都在考验我们卫生队伍和卫生法律,这也反映出来卫生法律远远不足,需要加强这方面的法制建设。立法的不足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和应用,尤其是医院管理者,院长、书记、科主任没有充足的法律知识,在管理工作中有可能将自己处在被动状态,不会运用法律保护、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能防止违反法律的行为发生,这就会影响到医院经营、运转,会影响医院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各行各业都在加大法制化建设的力度,医疗行业作为保证人民健康的公益事业,更应在法制的轨道上不断完善自我。中国医院协会作为全国医院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号召,及时组织有关的政策法规知识培训班,对医疗卫生改革新政策、新法规进行宣讲普及,明确改革方向,提高医院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为医院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是十分必要的。
    2007年,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成立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举办了第一期全国院长法律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尤其在2008年初,针对被媒体热炒的李丽云事件,组织相关专家、院长、法律界人士进行多次的研讨,从法律的角度,科学、公正地剖析、解读、指导、沟通,深入探讨了第三方介入的可行性。对山东泰安中心医院第三方医疗风险管理实践进行了实地考察,探索解决医疗纠纷的新举措、新途径,并呈报卫生部,提出依法应对类似事件的建设性意见。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还受卫生部的委托,完成了“政府是否需要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医疗领域知情同意权”的课题研究,以及《医疗行为伦理指导准则》的制定,进行了“律师参与上访劝导工作”有益的尝试探索等工作,促进了卫生法制建设。
    当前,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院及医师的执业环境有越来越恶化趋势,如何正确处理好医疗纠纷,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重要工作。
    我们肩负着救死扶伤光荣而艰巨的重任,面临着来自方方面面的严峻挑战,承受着全社会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的压力,容忍着看病难、看病贵的指责。但是,经历了SARS、水灾、雪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考验的白衣天使们,表现出了救死扶伤的革命精神。实践证明了他们是一支有道德、有文化、有觉悟的群体,不管承受多大的压力、多大的困难、多大的冲击、他们总是勤劳地工作着、默默地奉献着、顽强的发展着。此次汶川大地震中,医务人员的表现,充分说明了我们医院医务人员的高素质、高水平、高境界,从出色地完成了震区医疗救援及防疫任务的实践,再次证明了医疗卫生队伍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优秀群体。
    曹会长希望大家,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增加法律意识,以法制观念来规范日常工作的行为,依法行医,依法治院,在医改实践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为医院的法制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培训班上,中国医院协会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副院长刘晓光,作为卫生部支援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的第一支医疗队队长,介绍了卫生部医疗队在受害最严重的北川县,英勇抢救受灾伤病员的情况。并通过整个救灾情况,提出了在今后的医院管理工作中应具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办公室副主任张世诚介绍了新出台、涉及医院人事劳动管理的《劳动合同法》的6个问题与大家进行探讨:一是高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旗帜;二是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三是用经济杠杆引导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四是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引导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五是增加经济补偿标准;六是严格规范劳务派遣,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林文学,从法官的角度就医疗纠纷诉讼的特点、医疗纠纷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多元化化解医疗纠纷机制和对当前医疗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正确态度等四个方面,分析和讲解了对医疗纠纷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与大家进行交流。他呼吁:医疗纠纷的各方都应该多一点理解,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创建,少一点清谈。卫生部办公厅综合处处长杨建立结合我国30年卫生改革的实践,深入讲述了中国医疗卫生改革的方针、政策与发展的历史机遇和前景展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法官王农从知情同意权的概念、知情同意权的内容、履行告之义务涉及患者知情权的问题和侵犯患者医疗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讲述了知情同意权的相关法律问题。 (邓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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